长丰县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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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养老金有提高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从110元/月提高到127元/月。您的养老金如下:
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① 当前基础养老金是110元(如果您属于2011年到达领取龄并且没有缴费,养老金就只有这么多),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您参保后有缴费,那么您还享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139
变化二:缴费档次有调整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统一提高到200元,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至3000元12个档次。预存保费的时候请一定要足额哦!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缴费水平,鼓励城乡居民多缴多得。每年按时缴费的,政府给予补贴,缴费档次不同,政府补贴标准不同。具体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为:

变化三:政府代缴人群增加了
2018年,为落实国家的社保扶贫政策,我县在以往代缴政策的基础上,代缴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标准为200元/人/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至脱贫)。符合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参保人,可自愿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再缴费,缴费叠加计算,并且按照叠加的缴费档次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