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可直接用公积金余额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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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在区直分中心的缴存职工可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房贷,包括“月对冲还贷”和“对冲提前还贷”。
❂ 对冲还贷范围
在区直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办理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 申请条件
1、对冲还贷业务申请对象为借款人及其配偶,配偶不得单独申请;
2、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受限状态,受限状态不可办理!(受限状态指关注、限制、违规和冻结状态;申请时无逾期欠款。)
3、还款日当日不能申请开通或停止对冲还贷;对冲还贷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对冲部分提前还贷的金额必须为1万元的整数倍;提前还贷次数之和不能超过6次。
❂ 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婚姻证明(含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复印件1份或婚姻状况声明原件1份。
❂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中心受理和审批→办结